发布时间:2020-10-07 12:27:43 文章作者:知网小编 文章来源:本站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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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杜绝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根据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从2012年下半年起,我校所有学位申请者提交的学位论文均须在答辩后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测时间答辩通过之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会议召开之前。二、检测范围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
三、论文检测内容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提名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等部分)。四、检测指标检测指标为文字复制比,即被检测学位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五、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文字复制比(N)处理办法Ⅰ类学位论文Ⅱ类学位论文N<20%N<30%通过检测20﹪≤N<40﹪30﹪≤N<50﹪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据此评定。
评定未获通过的,修改论文,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40﹪≤N<60﹪50﹪≤N<60﹪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
如情况特殊,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由导师对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说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对论文给出鉴定性意见,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时参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通过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N≥60﹪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一年后重新申请学位,同时对其导师予以通报。
对2年内所指导的论文有2篇及以上文字复制比超过该比例的导师,暂停招生一年。对于极个别的特殊学位论文,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由导师对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说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5名及以上专家对论文给出鉴定性意见,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时参考。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通过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并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时,请导师到会,针对“检测报告单”逐条进行解释。注:Ⅱ类学位论文是指研究对象特殊,确需大量引经据典的学位论文,如语言学研究、文献学研究、史学研究以及部分基础理论研究等。
Ⅰ类学位论文是指除Ⅱ类论文以外的所有论文。学位申请者因未通过检测,再次申请学位时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Ⅰ类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20﹪、Ⅱ类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30﹪的,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再次申请学位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六、工作要求(一)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负相应责任。
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谨慎细致的原则,认真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二)拟检测论文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延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研究生本人及培养学院应保证提交检测的论文是最终归档的论文定稿。(四)拟检测论文提交电子版格式为:学位论文PDF文档全文和WORD文档学位论文正文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学号_作者姓名。查重帮论文查重提醒您,论文写作完毕之后最好借助中国知网首页查重进行检测,才能更好的修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