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3 14:00:30 文章作者:知网小编 文章来源:本站首发
各教育机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渠道。为了更好地做好2019期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本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将相关事项要求如下:一、毕业实习1.请各教育机构按照“实习环节质量标准(试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质量标准(试行)”的要求,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专业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教学周数安排实施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育活动,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阶段的工作进度计划,强化流程管理,做好检查指导。
2.实习计划是根据实习教育大纲的要求,根据实习现场的条件制作的实习执行程序。各学部、教研室针对集中实习事先联系实习基地,针对分散实习事先确定实习机构,制定“实习计划”,认真填写“实习计划安排表”,请在毕业实习开始的一周前向教务处提交。
教务处根据“实习计划表”进行实习检查。3.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征求监护人和实习机构的同意后,由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分散实习审查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得到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各部门要做好分散实习批准书的归档工作。
分散实习结束后,请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中的表现填写“分散实习识别表”,盖公章,学生作为该学生实习成绩评价的依据之一带回。4.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育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16-79)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1.各系、教研室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提案业务流程”,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点击教务所主页右下角的“实验室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注册教职员编号,学生以学名登记。具体操作请参阅“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操作说明”。
2.毕业设计(论文)的主题必须与生产或社会的实际相结合(包括与现场的结合、实验室功能的结合、学校的实际和未来的发展的结合)。3.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质量,教师要指导学生实行数量控制,每名教师指导理工科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不能指导文科、管理类学。生不超过12人。个别专业因特殊原因,指导教师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当指导招聘教师,招聘教师应当符合本校的有关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原则上是讲师(或相当于讲师技术职)以上的职称,由有一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的单独指导是被禁止的。根据情况,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该协助指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分教师不是同一个人,辅助教育不能独立担任指导教师和审查教师。指导教师和评论员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论和意见,应准确且内容详尽,不得发生与评论一致的现象。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现象。教务处继续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的监测,要求2019年度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大学生论文检查系统检查,推进毕业设计(论文)的外部审查制度,具体另行通知。7、根据河北省《关于买卖、代写高等学校学位论文的通知》(冀学位阀〔2018〕8号)的要求,坚决抵制学位论文的买卖、代笔行为。
个教育机构是学位论文买卖、代行行为的责任主体,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买卖、代行行为的第一负责人。指导教师自觉加强教师和道德建设,加强学科知识的传授、科研方法的指导和学术规范的指导,教育和指导学生遵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指导教师向学生告知学位论文的买卖、代行行为的危害,指导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的伪造行为。
以上的表格和操作说明可以在教务处下载。本论文摘自华北科技学院教务处信息网站,通过网络查阅,正味溪小编纂完成。学生们要牢牢记住,论文完成后,一定要事先查好论文,以免毕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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